婚姻制度保障配偶權

隨著時間不斷流逝,社會型態一天天在改變,事過境遷以後,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模式也在更變,婚姻制度也從最早期的一妻多夫,演變成一夫多妻,到現在的一夫一妻制,說明著人們越來越重視每個人的自主權還有感受。宜蘭縣徵信社調查過相關資料,表示雖然剛開始實施一夫一妻制的時候,甚至到現在,都還有許多男性或老一輩的人認為男人可以左擁右抱,就算法律規定一夫一妻,只要不登記,並且設法讓老婆們相安無事,一樣可以做到,只是數量也漸漸減少,即使還是有很多人外遇,人們對婚姻忠誠的程度依然越來越高。

婚姻制度的訂定,即是為了保障婚後男女的配偶權,以界定已婚或未婚的區別,每個人都必須成長到一定的年紀,才能夠選擇是否要進入婚姻,特別是那些成年以後,憑藉自己意識,願意以婚姻作為承諾才結婚的二人,更表示著願意承擔婚後的一切權利與義務,這就是和未婚男女最大的差別。

未婚的男女,就算伴侶一個換過一個,最多只會讓人覺得花心,畢竟選擇自己能夠共度一生的伴侶,才是交往最後的目的,但是一旦走入婚姻,就必須遵守婚姻制度裡的忠誠義務,雙方都受到婚姻制度的保護。萬一配偶權遭到侵害,可以委託徵信社做調查蒐證,並且提告求償,這就是未婚男女無法享有的權利。

 

婚姻制度不是枷鎖

現在社會年輕一輩的男女,越來越多選擇當不婚族,為的就是不想承受過去傳統社會留下來的倫理道德觀念束縛,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是開心、放鬆的,選擇互相扶持,不應該受到外在干涉太多,但是宜蘭縣徵信社發現,台灣家長干涉孩子生活已成常態,加上過去倫理道德觀念的影響,許多不平等對待在長輩眼裡卻是應該的、是義務,才讓多數的年輕男女寧願不婚同居,也不願意婚後還得受到長輩擺布。

很多年輕人都以為,結婚只是多了一張結婚證書,身分證背面多一個名字,然後很多的束縛、很多的義務,那麼倒不如不結婚,還比較清心,兩人世界要過多久有多久,直到意外發生,才知道原來婚姻不只是帶來束縛,還有相當重要的權力跟義務。伴侶外遇,可以委託徵信社,以侵犯配偶權提告,伴侶出事,需要緊急開刀手術的時候,也必須要有配偶的身分才能夠簽同意書,否則就必須等到其他親友到場,延誤急救時間。婚姻制度不是枷鎖,是將二人變成生命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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