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他的一句話沒有錢就想要混過這件事情,未免也太過份了

有一名女性來到了我們苗栗縣徵信社,她說她不知道要怎麼讓前夫拿出錢來養兩個小孩,那時候離婚以前就有說好了,他要每個月拿出一萬元來養二個小孩,他也答應了。但是離婚以後,只有付過二次就再也沒有再拿錢出來了,她很生氣的就去問他為什麼沒有再匯錢過來?他的回答是他身上沒有錢,所以才沒有匯!於是她聽了以後就問他說,你不是有在上班嗎?怎麼會沒有錢?後來他就跟我說,他現在要換工作了,所以沒有錢!我就跟他說他怎麼可以沒有工作,這樣小孩子的費用不就是她一個人要出了?於是前夫聽了以後就跟她說,對阿,不然怎麼辦?我現在又沒有工作,妳要我去哪裡生錢出來給妳?後來她聽了以後就很不開心,因為她怎麼會有這麼多的錢來養這兩個小孩,那個時候還有前夫的一萬元可以勉強的渡過,現在他的一句話沒有錢就想要混過這件事情,未免也太過份了。於是她就跟前夫說,無論如何,這個月一定要給我一萬元,不然我的生活也快要過不去了。後來前夫就回答我一句很狠心的話,錢的事情我自己去想辦法!於是我聽了以後我就很生氣,但我一方面也很擔心,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要求前夫把錢給拿出來,因為那時候我們只有口頭上協議而已,並沒有寫合約書,所以如果說他說不拿的話,那他不就沒有那個義務拿出來,這樣我不就很吃虧嗎?所以這一點我才想問苗栗縣徵信社,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不能他說一句沒有錢就不想要處理這個責任,這樣是不是說不過去呢?所以才想要請徵信社幫幫忙,可不可以幫她利用公權利來強制讓前夫執行這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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