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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判定不一定,但有順序

大多數的父母,對孩子的愛都是無可比擬的,但是有些情況下,無法繼續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孩子,例如夫妻離婚或單方、雙方離世,孩子的監護權應該歸誰?萬一孩子的祖父母、其他親戚要爭搶孩子的監護權,那麼監護權優先順序為何?打官司爭取有沒有希望?什麼情況之下,可以代為行使孩子的監護權?

宜蘭縣徵信社表示,基本上孩子的監護權,若是雙親沒有離異或離世,就是由雙親共同擁有,雙親離婚,則是能夠由雙親協議決定,喬不攏則可以打監護權官司,由法官判定雙親二人的經濟、環境較適合孩子健康成長者為勝訴。萬一雙親其中一方不幸喪生,若是父親離世,則由母親負責監護,即便爺爺奶奶想要爭搶監護權,監護權優先順序也是以母親為優先。

許多到徵信社做離婚諮詢的夫妻都有相同的問題,什麼都已經談得差不多,就差在孩子的監護權怎麼樣也喬不攏,或是父母其中一方不幸喪生,祖父母或外公外婆介入爭取監護權,這種時候監護權優先順序為何,對於這些愛孩子的人而言,就相當重要。監護權優先順序與孩子的親疏關係有關,不僅如此,還有是否能給予孩子較良好的成長環境也有關係。至於誰能夠代為行使監護權,則是接受原監護權擁有者的委託即可。

 

監護權判定以親疏關係為優先

在這個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一的台灣,孩子的監護權就是所有有孩子的民眾最擔心的事情,夫妻離婚以後,孩子的監護權歸誰?當然兩人協議清楚,沒話說,旁人也不好插手,但是當離婚夫妻兩個人喬不攏的時候,勢必要打監護權官司,那麼,法官又是以什麼作為依據的?不只是離婚夫妻,若是因為父母其中一方不幸喪生,監護權的優先順序為何?祖父母是否可以出面爭取監護權?勝率高不高?

監護權的另外一種說法即為親權,宜蘭縣徵信社表示,監護權優先順序亦是會依照與孩子的親疏關係作為判定依據,其次就是能否給予孩子較好的、較健康的成長環境。過去大多數的監護權都是判給有工作的一方、經濟能力較好的一方,但是因此造就許多有錢卻不快樂、沒有受到良好照顧的孩子,監護權判定的方式也改變。不過無論監護權判給誰,孩子的親生父母都還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探視權,不需要擔心從此將與孩子脫離關係。若是還有疑問,可以到徵信社做相關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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