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有沒有權力趕走惡房客?
有一部份的債務糾紛,是因為借了錢卻不還、有一部份的債務糾紛,是因為發生事故要以賠償金和解,但是協議好了又遲遲不支付,還有一部份的債務糾紛,是因為租賃契約簽約了,卻拖欠房租、不繳房租,甚至約期到了還遲遲不肯搬走。台中市徵信調查結果顯示,如果是真的一時手頭緊,一兩期不繳房租,和房東溝通延後,大多數的房東都還是可以談的,但是如果是長期的拖欠,就會令房東們無法接受。
不繳房租等於白白占用房東的房子,不僅是造成房東的損失,也造成其他需要租房子的民眾少了可以租賃的機會。台中市徵信調查發現,有的房東會直接擅闖租屋處,動手打包房客的東西,強迫不繳房租的房客一定要搬走,但是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畢竟房東雖然握有所有權,使用權卻依然在房客身上,如果合約早已到期,要進入也必須先報警,請警方協助、陪同。
簽訂契約其實是一門學問,台中市徵信發現,如果沒有清楚明白的條例出所有的約定,也沒有確認彼此已經達成共識或是認知上沒有任何的誤會,就可能會產生各種的糾紛,所以在擬定租賃契約以前,可以先到政府立案的徵信社做相關法律諮詢,確實模擬可能會發生的狀況加以約束,方能保障雙方的權益。若不幸已經遭到惡房客或惡房東的不合理要求,亦能夠做徵信蒐證然後提告求償。
強制驅離恐觸法
借錢給別人,最怕別人欠錢不還,租房子給別人,最怕的也是不繳房租,台中市徵信調查發現,特別是如果當時簽訂的租賃契約上,沒有明文規定不得拖欠房租超過多久,否則合約自動到期、得以解約並要求房客即刻搬走,就很有可能會遭到惡房客拖欠房租或不繳房租,白白用租屋處的水電跟居住權,造成房東的損失。
這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世界,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為自己著想跟自私的差別,甚至會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去犧牲他人的權益,於是各種糾紛不斷產生。台中市徵信調查結果顯示,租賃糾紛裡,除了最常見的不繳房租引起的糾紛以外,房東沒有遵循法律途徑而是擅闖租屋處,強制將房客驅離也是一種。萬一自己的權益受損,先到徵信社尋求協助蒐證,提告求償才是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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