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不是放任外遇
最近幾年來,有不少民眾都一直在討論關於通姦除罪化的議題,畢竟台灣人對於婚外情的接受度並不高,所以聽見通姦除罪化就不太能夠接受,宜蘭縣徵信社調查發現,很多不支持同性婚姻平權的民眾,甚至把同婚平權跟通姦除罪化混為一談,以為同婚過關就會帶動通姦除罪化,實際上根本就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
相對比較文明的西方國家,外遇通姦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刑罰,只能夠在民事部分求償,畢竟婚姻關係本來就是民事的合約關係,不該由刑法來規範跟約束,若是勉強維持婚姻、不敢外遇發展婚外情是因為不想要受到刑罰,而不是真心尊重、忠誠於伴侶,這樣的婚姻關係就算能夠長久維持,也少了彼此結為夫妻的婚姻意義。不僅如此,台灣的通姦罪提告以後,能夠對伴侶撤告,卻不能對第三者撤告,很多元配都會咬死這點,寬恕犯錯的伴侶,對第三者採取告到死的心態,對同樣是偷情的雙方非常不公平。
有不少民眾對於通姦除罪化的議題感到相當反彈,認為通姦除罪等於放任外遇,讓婚姻制度少了一層保護機制,但是實際上,通姦除罪是單純只刑事責任除罪,配偶權仍受婚姻制度保護,如果伴侶外遇,還是可以委託徵信社協助做外遇徵信,提告妨礙家庭並求償,想要訴訟離婚也是可以的。
抓姦場面太難看,除罪仍可求償
提起通姦除罪的話題,有相當多男男女女都會感到恐慌,認為通姦除罪以後,婚姻制度幾乎等於沒有保障,所以反彈聲浪不斷,但是宜蘭縣徵信社調查後發現,大部分被提告通姦罪的偷情男女,最後都是易科罰金,繳錢了事,而且外遇伴侶替第三者出錢的狀況相當多,有罰跟沒有罰差不多, 若是要說到提告通姦罪對雙方最大的影響,可能就是在「辦事」的時候被打斷,還被拍照跟錄影,壞了興致又沒了隱私,除此之外受傷最重的,還是元配。
要對外遇的伴侶跟第三者提告通姦罪,就必須要得到能夠證明雙方有發生性關係的證據,於是產生委託徵信社抓姦的需求,但是破門抓姦的場面很難看,不只是外遇者跟第三者沒了隱私,許多元配也會無法負荷。將通姦除罪,只是少了通姦罪可以提告,民事部分還是可以申訴對方妨礙家庭、侵害配偶權然後進行求償,跟提告通姦罪以後,又易科罰金,差異並沒有想樣中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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