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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了解法律,保障自我權益

近年來,台灣在經濟產業大量外移,造成許多台商與在台配偶分隔兩地,而台商在異鄉難免對寂寞難耐,加上種種因素而無法抗拒外來誘惑,包二奶的現象成台商常態,同樣的也成為社會的一大問題,對在台配偶而言丈夫前往中國工作已成為家庭及婚姻制度失調的隱憂。過去女人在面對台商外遇問題會選擇消極的方式逃避,以眼不見為淨的態度去面對,在法律上對於女方的保障非常薄弱,從財產、監護權到撫養問題,法律都無法給女人足夠的保障,使得女人為了孩子、生活,選擇繼續維持惡劣的婚姻關係。一但離婚了,換來的可能是一無所有,在這樣現實環境下,少有女人能從破碎的婚姻關係中勇敢站起為自己爭取權利。男人有了外遇卻又不希望和太太離婚,他們非但沒急迫想解決問題,反而責怪元配不懂得包容體諒,認為老婆只要在家養孩子、顧好家就好。甚至有的台商知道妻子決定離婚時,會把資產移轉到大陸給二奶,讓元配即使成功離婚也無法分得財產,為此法律也訂定防二奶條款,不讓元配權益受損。台商外遇盛行,在台配偶除了要時時刻刻觀察丈夫外,還得適當了解法律,在面臨各種婚姻危機及問題前,保障自我權益,而徵信社有免費法律諮詢能協助您。

 

內地風氣不良,影響台商及台幹

婚姻走到需要時時警惕是一種可悲,台商外遇包二奶這風氣不是近期才發生,從兩岸開通到現在,隨著交通的方便、貿易的發展下,國人與大陸人交流愈來愈頻繁,相對的也對婚姻造成極大衝擊。包二奶這風氣一開始並非台商產生,是對岸政府內部官員帶起,他們把包二奶與情婦的數量當成地位象徵榮譽,相對的這種惡習在內部滋生不斷,也漸漸影響到去那工作的台幹及經商的人,他們抱持著妻子不會發現的心態展開這段情慾之路。孰不知這風氣越演越烈,甚至有些地區修法拒絕已婚人士與未婚人長期同居,即使這樣也阻止不了偏鄉地區的女孩,為了家境、錢財、權力的追求,進而答應當人的二奶或情婦,追求金錢的慾望超過怕被懲處的害怕,於是她們越陷越深,最後無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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