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費用的負擔,也該在行動前列入考量
抓姦為的是想要求證,支持自己相信婚姻沒有問題、配偶沒有外遇?還是想要更充分的證據,讓自己在法院的立場能夠站穩,可以得到自己應得的賠償?亦或是,想要給自己一個死心的理由?應該都有。徵信社接手了無數的抓姦案件,大多數都是遵照著跟蹤、抓姦、提告、離婚的SOP流程,其次是抓姦、提告、婚姻挽回,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是抓姦以後,突然整個人就傻了,像是靈魂被抽空一般,說不出話,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這種不外乎就是沒有想好下一步,沒有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就衝動抓姦,或是把結果想得太過美好,卻被現實打敗。最後一種比較少發生,但是也不是不存在。就是針對抓姦費用部分開始殺價,或是跟元配小三吵起來,要對方負責付抓姦費用,不過通常這個類型的不會在抓姦的當下發作,而是提告的時候,就會提出這個要求。
徵信社表示,在抓姦以前,就應該想清楚,所以有的外遇調查以及抓姦費用,自己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可以負擔,雖然要求對方支付的案例並不是沒有,但是畢竟對方不可能心甘情願地支付這筆費用,可能仍然要透過打官司或是其他方式,當然也有人是透過精神賠償等方式,要求對方支付的金額中,就包含抓姦費用,也是一種可行的方式。
願意負擔抓姦費用,外遇夫獲妻撤告
高雄一名已婚施姓男子,騎著機車,從高雄載著女性友人到墾丁遊玩,早已察覺有異的妻子,早就委託徵信社跟監多時,更與專員一路跟監,看著兩人親密玩鬧的模樣,滿腔怒火硬是強忍到半夜,才報警共同進入民宿抓姦。施男與小三在同一張床上相擁而眠,還狡辯兩人清白,忍無可忍的施妻脫口爆吼:「平常只會宅在家摳腳,竟然這麼努力騎摩托車載女人還騎這麼遠!」怒告兩人通姦。
施男辯稱只是因為苗姓女性友人心情不好,才載著她出門吹風散心,也沒有想這麼多,更不知道會騎這麼遠,身上帶不夠錢,才共睡一間,只打算過夜,沒有踰矩。殊不知,警方在床上找到兩根體毛,且撿到沾有兩人體液的衛生紙,送驗後確定為施男與苗女的DNA,遂將兩人以通姦罪起訴,但因施男與妻子簽下通姦協議書,不僅願意再也不與苗女見面,更全額支付外遇調查與抓姦費用,施妻事後便對施男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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