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官司,證據蒐集多保障越大
有人說我們是個一個人的優點談戀愛,跟一個人的缺點過生活,婚姻生活讓對方的缺點無限放大,大到想視而不見都不行,生活中不斷起衝突,產生爭執,感情也在一次又一次的爭吵中消磨殆盡,等待沒任何感情維繫時,婚姻也宣告正式畫下句點。有沒有離婚共識就成了很大的問題,相同離婚共識就能以協議離婚方式解除關係,一方想離一方不願離,就得上訴法庭,展開攻防戰,由法官來判定婚姻關係是否該解除。協議離婚方式簡單又快速,只要雙方找到兩位以上的見證人,見證夫妻離婚意願,協調好離婚協議條件,到戶政事務所做離婚登記,婚姻關係就可解除,雙方不願上法庭,互潑髒水互揭傷疤,好聚好散結束婚姻關係。但如果得上法庭解除關係,勢必就得打婚姻官司,也就是訴請離婚的方式,採取這方式不僅得勞心勞神,花費不少金錢與體力在打官司,同時還會浪費國家資源在這上面,是比較不建議的方式。要想用訴請離婚方式解除關係,得符合離婚的十大要素,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可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民眾選擇以此種方式離婚,就得蒐集相關證據,好讓法官確信你們的婚姻無法永續經營,而想打贏離婚官司,證據越充足勝算越大,就讓徵信社率領專業團隊,蒐集相關證據幫助民眾解決問題。
打一場離婚官司,耗費成本難以計算
使用訴請離婚方式解除關係,得先考量有沒有符合法定離婚條件,即便沒有也得提出重大理由請求離婚,不是隨便說個性不合就能呼攏過去,法律保障婚姻不受他人侵犯,同樣也得保護婚姻不隨意結束。打離婚官司後,離婚過失責任較重的一方在要求離婚條件上會失去優勢地位,也讓許多夫妻卯足全力極力在法庭上攻擊配偶,好讓自己的婚姻責任降低。婚姻責任降低在離婚協議上就能有優勢,可以提出對自己較好的離婚條件,即便對方不同意,也能請法官斟酌考量,裁定對方遵守。但一場離婚官司所耗費的時間、體力、金錢難以計算,短則半年長則一年以上,打官司可不是一件小事,民眾得斟酌考量,最好的方式還是協議離婚,減少彼此重擔,有任何難題都能找徵信社,我們將率領專業團隊協助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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